9日,在沉默一个星期以后,伊朗最高领袖哈梅内伊终于就4月2日的伊核框架协议发表看法。他认为框架协议“不能保证”最终能达成一份全面协议,仍有许多工作要做。这一表态无疑给国际社会对伊核达成最终协议的期待浇了一盆冷水。
就笔者看来,框架协议中有三句最重要的话,美伊今后的较量也将围绕这些点展开。
第一句是:伊朗能够获得制造一枚核弹所需裂变材料的时间延长至1年,而目前的估计约为2—3个月,限期为10年。按照上述规定,在协议生效之后10年时间内的任意时间点上,即使摆脱协议束缚,伊朗都仍将需要至少1年的时间,才能完成制造一枚核武器的裂变材料积累。因此,这句话对于美国和西方来说,虽然没有取得最优结果,即伊朗不具有任何形式的核能力,但上述规定无疑意味着,它们达到了预期或者说次优结果。然而对伊朗来说,上述限制则是次差结果。伊朗非但不可能在10年的时间内制造出核武器,而且其民用核能发展项目将被暂停长达10年之久。伊朗将如何同美国博弈,确保自身核权利,值得观察。
第二句是:美国对伊朗制裁将在协议期限内保持一段时间。解除制裁的步骤是美伊主要分歧的重要内容。美国主张视伊方履行协议的情况,逐步取消制裁;而伊朗则坚持一旦达成协议,所有制裁必须立即取消。美国对伊制裁依据的是2012年美国国会通过的一项法案。要使制裁最终取消,需要国会的决议。然而,由共和党主导的、亲以色列的国会现在讨论的是如何追加制裁,怎么会取消制裁呢?换言之,美国国务卿克里和总统奥巴马在这一问题上根本就做不了主,但又要承诺取消制裁,换取伊朗的让步。据一俄罗斯伊核专家透露,此次伊核会谈之所以会延长三天,原因主要便是美伊在这一问题上谈不拢。
那么,伊朗能够在明知美国无法兑现协议义务的情况下,接受协议吗?这个决定极为艰难,但并非不可能。艰难,是因为如果接受一项不能确保美国兑现义务的协议,鲁哈尼政府必然会付出政治代价;但这又并非不可能,因为谈判本身便是一种以实力为基础的游戏,谈判的结果是实力对比决定的。在目前美伊实力对比的情形之下,这也未必不是一项理性选择。
第三句话为:除非所有问题达成协议,否则所有达成的协议都不算数。此次协议达成以后,奥巴马一一列举了伊朗在离心机数量、浓缩铀库存以及核查等方面做出的让步;而伊朗则表示,协议并不具有约束力。其实这两种解读都是对的,只不过表达的时间概念不同而已。奥巴马讲的是在4月2日协议中伊朗同意了什么,而伊朗要表达的是,要是未能签署最终协议,之前的协议都不作数。
这句话虽为美伊在最终协议签署之前各自进行不同解读提供了空间,但也对伊核问题的前景产生了复杂的影响。如果最终协议谈判失败,那么之前两年的努力都将付诸东流。也正因此,伊朗的主流媒体《德黑兰时报》只是将已达成的协议视为尝试性、而不是正式的协议。
总之,4月2日的协议虽标志着“马拉松”谈判一个阶段的结束,但也标志着更为艰难的路程的开始。
(作者:金良祥,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西亚非洲中心博士)
来源: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