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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少青:伊斯兰国家如何看待妇女的着装规范
发布时间: 2015-08-11 浏览次数: 2920

近年来,妇女在公共场合的着装问题,成为伊斯兰国家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话题。最近,美国一机构在突尼斯、埃及、伊拉克、黎巴嫩、巴基斯坦、沙特阿拉伯和土耳其等7个穆斯林人口占大多数的国家,进行了一个关于如何看待妇女在公共场合着装的民意调查。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敏感情绪,调查将妇女的穿着问题置换为“视觉偏好”。每个受访者都得到一张画着六种不同头饰妇女形象的卡片,并被要求从中选出一个最适宜在公共场合出现的妇女形象。六种形象从最严到最宽分别为:“形象1”为遮盖全身包括眼睛;“形象2”为只露出两只眼睛;“形象3”为露出整个脸部但裹着严实的黑纱巾;“形象4”为露出整个脸部并用白纱巾裹住头部;“形象5”为露出整个脸部和部分头发并用彩色围巾裹头;“形象6”为头发和脸全部外露。

调查结果是,大部分受访者选择“形象4”。在突尼斯这一选项的比例为57%,埃及为52%,土耳其为46%,伊拉克为44%。在伊拉克和埃及,“形象3”是排名第二的最受欢迎的选项。在巴基斯坦,选择“形象3”和“形象2”的分别占到31%32%,选择“形象4”的占24%。在沙特阿拉伯选择“形象2”的63%,选择“形象1”的占11%。在这几个国家,只有三个国家有相对多的人选择“形象6”即完全裸露头发和脸,这一选项在土耳其的比例为32%,突尼斯为15%,黎巴嫩为49%

选择“形象1”和“形象2”的除沙特分别占到11%63%以外,其他五国这两个选项的比例均很低:突尼斯为1%2%;埃及为1%9%;土耳其为02%;伊拉克为4%8%;黎巴嫩为2%1%

总体上看,7个国家中大部分人倾向于选择完全遮盖头发而不遮面;选择全身遮盖包括双眼的在所有国家都只占绝对的少数或根本没有;选择只露出双眼的除沙特外,其余6国均为绝对的少数(其中5个国家低于10%);在土耳其和黎巴嫩有超过四分之一的人选择完全裸露头发。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受调查国家的大部分公众对妇女在公共场合的着装表达了比较保守的意见,但又有相当比例的公众接受“应该让妇女自己决定在公共场合穿什么”的意见。这一比例由高到低分别为突尼斯56%,土耳其52%,黎巴嫩49%,沙特47%,伊拉克27%,巴基斯坦22%,埃及14%。这个调查结果似乎表明,在上述7国中,妇女的着装规范并非都是人们所认为的那样是外部社会强制的结果。

头巾或面纱问题不是伊斯兰教独有的现象。在历史上和现实中,许多文化和宗教社群都对头巾或面纱赋予了一定的社会和宗教意义。历史上,亚述法律规定,自由女性在公共场合一律要遮盖头部,妓女和女奴被禁止戴面纱。希腊和波斯社会也有类似的要求,如琐罗亚斯德教的自由女性被要求包裹全身。犹太教传统认为,女性的头发过于性感,需要用面纱等手段加以处理。直到今天,一些哈西德教派的女性婚后要剃光头发,戴上假发。另一些犹太女性则用头巾遮住头发。基督教的使徒保罗认为女基督徒应戴面纱,他在给哥林多教会的一封信中说,“如果一个女人不戴面纱,她可以选择将自己的头发剪掉;但是如果她觉得将头发剪掉或剃光不体面,那就戴上面纱。”

随着时代的发展,许多文化和宗教在头巾和面纱问题上都进行了变革或革新,以适应日益世俗化的社会。伊斯兰国家虽然步履缓慢但也不例外。近年来,与极端主义兴起相反的是,伊斯兰社会内部的抗拒性力量也在同时集聚。2014年,伊朗记者玛什·阿琳吉德在脸谱网站上公开贴出自己不戴头巾的照片,并发起了一个名曰“我的偷偷摸摸的自由”组织。目前这一组织已经发展成一个近80万伊朗女性追随者的运动———她们将不戴头巾的照片贴在脸谱网站上。阿琳吉德在说,她不反对戴头巾,她母亲也戴着头巾,她发起运动的目的只是为了争取妇女自由选择的权利———无论是选择戴头巾还是不戴。阿琳吉德的一个追随者说,“我们从来没有要求通过强制去进天堂,不要为了天堂把我们在这个世界上的生活变成地狱。我们愿意尝试真实的自由,而不是偷偷摸摸的自由。”一位年轻的男性支持者也把他母亲的不戴头巾的照片贴在网站上,并说,“我们反对强迫戴头巾,我们有足够的理性自己判断,我们不需要任何人来代表我们、替我们作出决定。”

与此同时,伊朗总统的哈桑·鲁哈尼也对强迫性的头巾命令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说,“你不能用鞭子将人们送到天堂,不能强迫公民有‘好’的行为。”针对道德警察在街头的强制执法,他说,“警察的职责不是实施伊斯兰教法,执法的警察中没有人能证明他们的行为得到了真主或先知的批准。”他认为宗教事务仅仅是个人的信仰问题。警察只有在有明确、清晰的实际法律可以适用的情况下才能介入,他举例说,“在晌礼期间,警察能走进一家银行告诉其员工停下所有的业务去礼拜么?”

需要指出的是,妇女的着装问题之所以在诸多伊斯兰教法学家中一再被讨论,是因为《古兰经》文本中并没有过明确、统一、固定的着装规范。《古兰经》只是说,“你对信女们说,叫她们降低视线,遮蔽下身,莫露出首饰,除非自然露出的,叫她们用面纱遮住胸膛,莫露出首饰……”;“先知啊!你应当对你的妻子、你的女儿和信士们的妇女说:‘教她们用外衣蒙着自己的身体。’这样做最容易使恶人认识她们,而不侵犯她们。真主是至赦的,是至慈的。”而这类规定,是难以推演出现代穆斯林社群中过于严格的着装规范的。

(作者:周少青,中国世界民族学会副秘书长)

来源:中国民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