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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晓霖:定位“犹太国家”:以色列民主与共和的历史倒退
发布时间: 2018-07-24 浏览次数: 240

722日,以色列少数民族之一德鲁兹人先于阿拉伯人发起司法抗争,要求最高法院推翻上周末议会通过的《犹太民族国家法》。人数仅占总人口1.6%的德鲁兹穆斯林,自以色列独立建国后就一直是主体民族犹太人坚定和可靠的政治盟友,彼此患难与共信任有加。尤其与第二大少数族裔阿拉伯人不同的是,德鲁兹人长期是国防军的兵源之一,尽管数量微不足道,但这种关系成为以色列民主、共和与多元一体的重要象征。

如今,德鲁兹人强烈反对《犹太民族国家法》表明,以色列长期引以为豪且被外界称道的“中东唯一民主国家”的政治制度和民族平等理念出现历史倒退,这不仅严重伤害以色列的国际形象,还将撕裂原本十分复杂的以色列社会,并为和平解决中东争端制造新的障碍。

“犹太国家”:民族主义、极端民族主义与种族主义

以右翼立场著称的《耶路撒冷邮报》报道,议员艾克拉姆﹒哈桑及其他德鲁兹高级官员22日向高等法院提交**书,要求裁定全部或部分《犹太民族国家法》内容违宪。他们在**书中呼吁,这部新法律“是对德鲁兹社团的重创,对民主的重创,也是对犹太复国主义的重创……《犹太民族国家法》不合时宜且毫无道理地伤害了所有少数族裔,使他们在自己的祖国成为流民。”**书还强调,该法违反以色列基本法中奠定立国基础的公民尊严与自由保障,打破了以色列犹太主义与民主主义的微妙平衡,降低了阿拉伯语官方地位并鼓励扩建犹太定居点,将隔离制度引入不同族裔。

719日,以色列议会经过8个多小时的通宵辩论,完成三读程序并以62票赞成、55票反对和2票弃权的结果,勉强通过酝酿数年的《犹太民族国家法》,使其成为构成以色列宪法体系的基本法之一。该法规定“以色列历来是犹太民族的家园”,犹太人在以色列“独享自决权”,建设犹太定居点符合“国家利益“,政府应该对此“鼓励和推动”,并将长期与希伯来语并列为官方语言的阿拉伯语降格为“特殊地位”语言。

《犹太民族国家法》的头号推手、现任总理内塔尼亚胡在议会表决后称,“这是犹太复国主义和以色列国家历史上的决定性时刻”,他强调,“我再说一遍,这是我们的国家,犹太国家。”2009年,内塔尼亚胡在巴尔伊兰大学发表演讲,就恢复以巴和平谈判并以“两国模式”解决争端提出先决前提条件,首次要求巴勒斯坦人必须承认以色列的“犹太国家属性”。

围绕这一法律的出台,120个席位的以色列议会陷入分裂与对峙,支持阵营可谓险胜,仅仅争取到比法定最低票数多一票的结果,表明犹太人占绝对主导地位的立法机构竟有近半数议员持反对或弃权立场。将以色列定性为“犹太民族国家”并不代表绝大多数犹太人的共同愿望,因为这不符合以色列独立宣言主张,也与现代民主与共和的以色列所倡导的人本主义和民族平等与文化融合格格不入。

中左翼犹太复国主义联盟议员纳赫曼﹒谢伊表示,新法“伤害性极大,它呼吁将加利利地区犹太化……将给以色列带来严重伤害。”已故总理、利库德集团创始人梅纳赫姆﹒贝京之子、两名弃权者之一也是唯一没有投赞成票的议员本尼﹒贝京声称,“利库德集团领导层所做决定不符合我的期待”,“基于人权保障的爱国主义寿终正寝,危险的民族主义时代已经到来”。中间派的未来党议员亚伊尔﹒戈尔曼说,这条法律是“民主的毒药。”

阿拉伯议员的立场更是可想而知,他们不仅强烈反对,而且以撕毁法案文本或挥动黑色旗帜的方式表达抗议。资深议员艾哈迈德﹒提比对记者称,“我怀着震惊和悲伤之情宣布,民主已告死亡,“法西斯主义和种族隔离正式登台亮相。这是黑暗的一天”。议会第三大阵营、代表阿拉伯人利益且有13个席位的“联合名单党”领导人艾伊曼﹒奥达在表决后声明,“议会通过一部犹太人至上法律,告诉我们(阿拉伯裔以色列人),我们将永远是二等公民。”

内外创伤:启动历史倒车,激化现实矛盾

以色列现有人口888.6万,其中犹太人占74.5%约为600万,阿拉伯人占20.9%约为180万,其余为德鲁兹人、亚美尼亚人和贝都因人等少数族裔。犹太教占主导地位,伊斯兰教和基督教分别为第二、第三大宗教。根据现行法律,凡以色列国民不分种族、信仰和性别一律享受完全平等的社会和政治权利。

《耶路撒冷邮报》前主编杰夫﹒巴拉克著文称,与承诺保障所有公民平等权利并呼吁阿拉伯人参与国家建设的独立宣言不同,《犹太民族国家法》直接无视占总人口1/5的阿拉伯公民的存在与合法权益……大量证据表明,阿拉伯公民与犹太人公民相比权益保障存在差距,但至少导致以色列建国的民主精神有给予各民族完全平等权利的明确愿望……新法无疑告诉阿拉伯公民他们不受欢迎,他们是二等公民。”他进一步抨击说,以色列已深陷反自由主义、不平等和种族主义,并印证了前总理耶胡德﹒巴拉克对弥赛亚主义与种族主义合流的担心,作为以色列立国基础的犹太复国主义-民主主义受到威胁。

《犹太民族国家法》的出台也引发国际社会不满。巴勒斯坦当局强烈谴责该法是“种族主义与种族隔离法律”,“为进行种族清洗和对巴勒斯坦人民宣战铺平了道路”,而且“为恐怖主义和种族主义松绑,为伤害以色列阿拉伯人的公民地位提供了正当性。”土耳其谴责以色列此举“违背普世原则”,践踏其境内巴勒斯坦人的基本权利。欧盟外交事务专员称,该法案将使以“两国方案”为基础解决巴以冲突的方式复杂化。

分析家们认为,内塔尼亚胡本人就是狂热的犹太复国主义者,为了在未来大选中获得势力强大的犹太民族主义者的选票,刻意迎合流行于世的极端民族主义思潮,甚至不惜与欧洲的种族主义拥趸或反犹太主义领导人合流。杰夫﹒巴拉克就此指出,内塔尼亚胡在议会通过《犹太民族国家法》之际邀请倡导种族主义的匈牙利总理欧尔班来访是“以色列的耻辱”,因为他全然不顾后者曾称赞二战战犯、匈牙利摄政皇霍尔蒂的言论,忘记了恰恰是霍尔蒂将44万犹太人送进奥斯维辛集中营。

以色列议会通过这种既开历史倒车、又激化现实矛盾的法律,也与美国中东政策的调整有直接关系。奥巴马政府时期,内塔尼亚胡提出的“犹太国家”主张不受美国待见,以色列扩建定居点的做法甚至遭遇美国在安理会非常罕见的放水式惩罚。但是,特朗普上台后,美国重新明确偏袒以色列,公开在耶路撒冷归属问题上为以色列站台,壮大了以色列极右翼势力的底气,使其继续以造既成事实的方式在错误方向上变本加厉,越走越远。

《犹太民族国家法》除字面体现的“压制异族、独尊犹太”,公然违反国际法强化耶路撒冷的所谓犹太属性并继续蚕食和并吞巴勒斯坦被占领土外,还为巴以最终谈判地位设置了更高门槛,即否决数百万巴勒斯坦难民的回归权,确保犹太人占以色列人口的绝对多数,以维护所谓犹太民族、文化和信仰的纯粹性。以色列专栏作家苏珊﹒劳尔夫撰文称,以色列不再是“双民族、双语言、双首都”国家而变成单一国度——犹太民族国家、讲希伯来语、首都是耶路撒冷……”

根据以色列现有司法制度,基本法具有宪法修正案性质和地位,因此,最高法院很难修改或推翻《犹太民族国家法》,只能寄希望于议会将来经过立法程序调整或废除。因为这部法律使以色列内部陷入倒退与分裂,外部更加丧失道义而孤立无援,本质上说,根本无助于实现“以土地换和平”,无助于维护以色列的长治久安。

(作者:马晓霖,著名国际问题学者、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博联社总裁)

来源:华夏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