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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时报:埃及能否打破宪法魔咒?
发布时间: 2012-12-02 浏览次数: 14

埃及制宪进程,或许陷入了“斯芬克斯之困”。如果有人问:有一种法律,早晨四条腿,中午两条腿,晚上三条腿走路,腿最多时最无能,问这是什么法律?谜底是:埃及宪法。

就在不久前,在伊斯兰主义者为主体的埃及制宪委员会经过突击工作,端出了一部缺乏广泛共识的宪法草案。在更早之前,旨在为制宪工作排除司法干扰而颁布的总统新宪法声明,引发了开罗解放广场大游行,有人甚至扔弹炸掉穆尔西总统所在的穆斯林兄弟会一处办公室以泄愤。回顾去年“1·25”运动以来,历经两届制宪委员会,近乎两年时间谈判也毫无突破的新宪法草案,却在今天“单方”快速催生,令人错愕。

埃及宪政史一直可追溯到一百多年前的1882年,埃及第一部宪法为埃及从伊斯兰法走向世俗法律体系打下了基础。在长达三十年的君主制被军事政变摧毁之后,埃及试图向共和政体的宪法方向努力,但纳赛尔主义并不能容忍太多的自由主义,宪法构建的多个宪法性司法机构,仍尚未深入人心。到陷入中东战争的萨达特时期,战败沉重打击区域领袖埃及的自尊心,使得萨达特之后,埃及人民紧紧地拥抱在常胜将军穆巴拉克的周围,军政的权力,最终在修宪和制宪中融合,成就了穆巴拉克长达30年独裁。

即便这样的非宪政性负面结果连贯出现,穆巴拉克所维持的宪法,形式上还是维护了检察权及审判权在内的司法机构,并一度让最大的反对派穆斯林兄弟会代表出现在议会上。这些司法机构的重要性渐入人心,与形式上的机构存在之事实密不可分。今天令穆尔西大为不快的埃及最高宪法法院,就是在1971年之前就建立起来的违宪审查机构,宪法法院甚至能解散议会。

穆尔西成为埃及有史以来普选产生的第一个民选总统,民众对其宪政精神敬畏心之期待高于别人。穆尔西的新宪法声明,自我授予了总统法令专权,并限制了司法权力,剥夺了法院对议会的制衡权,法院失去了之前解散议会的权力,并在检察部门人事任命方面听命于总统,可谓彻底打破了宪政平衡。

虽然他将自我扩权,解释为保障制宪进程而不得不采取的措施,并在新宪法公投通过后将自动失效,但穆尔西打破宪政原则的行为艺术表演,即便是短暂插曲,也令这个充斥着“欠发达政党”的阿拉伯共和国中,“法老”未死的观感,依然根深蒂固。

新宪法草案回到了穆巴拉克时代的“以伊斯兰教法原则为基础”的宪法框架,维护了世俗政权的存续,限制了总统任期及权力,但在数个具体条款中被指伊斯兰教法色彩浓厚,总统权力过大的担忧依然存在,这些必然会令代表中间阶层的自由派及基督教政党和世俗主义者所不满。

虽然预计中的公投将顺利通过新宪法草案,但宪法争斗的根源与诱因并没有绝迹,埃及能否跳出宪法魔咒,依然是个不绝于耳的百年之问。

(作者:和静钧 香港《世界华人》杂志编委,国际时政评论家)

来源:重庆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