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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拉汉姆•福勒:激进理想国在中东能实现吗
发布时间: 2014-06-29 浏览次数: 11

激进分子依靠大量屠杀平民、制造恐怖事件夺权占地,不能获得人们的认可。

激进分子理想中的“神权共和国”自身有无法克服的错误,这种内在错误最终会毁灭政权,在今天中东这种严格的宗教国家是难以生存的。

随着组织壮大,占地扩大,人们担心中东最终会成为比“9·11”事件前的阿富汗更极端、保守的宗教专制政体。但这种担心似无必要,因为激进分子理想中的“神权共和国”自身有无法克服的错误,这种内在错误最终会毁灭政权,在中东是难以生存的。

中东有很多类型的宗教国家,但它们对宗教与政府的关系,对宗教律法的约束力以及对不同派别的容忍度都有所区别,不同类型的宗教国家以伊朗、埃及、土耳其、突尼斯和加沙地区为代表、按照自己的方式存在,却与激进分子设想中的“共和国”完全不一样。

首先,以上国家国民都具有相对单一种族,而激进分子的成员是多种族的,招募的“武士”不论国界、部落和种族,从各个国家前来加入在叙利亚的一场战争。将他们联合在一起的是宗教狂热,这种狂热也驱动他们夺下伊拉克,想打破在殖民地时代之后划分的中东国家国界。他们的目标是进行最严格的宗教管制,对于最低限度的民主都不能容忍,哪怕是今天伊朗有限民主的政治形态,他们也是绝对不能接受的。他们要求文化上的绝对纯净,但文化的交流不是人力可以阻挡的。当今世界,民主传播和文化融合不仅成为趋势,借助数字科技和媒体,传播的速度和效率也是前所未有的。再严格的伊教法,也无法封锁对自由的追求。更何况这些教法中过多规定是反人性、反人道的,极端的管制必定会激起反抗。

其次,在中东,世俗政权的存在被验证是可能成功的。而远在亚洲的印尼,还有欧亚交接的土耳其以及突尼斯都是例子,证明宗教和民主政府并不冲突。整个阿拉伯世界在过去几十年适应了宪法、法制的世俗管制,执行极端宗教法律并维护文化的极度单一性,是违背以上适应性的。

再次,激进分子的经济来源主要是走私石油,内部经济腐败严重,非法和腐败会侵蚀其统治的合法性。而且其领导层也不关心普通信徒的社会需求,对经济更是没有概念,在不获得全球支持的情况下想发展合法经济会很困难,就像当年的塔利班只能依靠鸦片一样,他们的统治会不可避免地激怒温和派。狂热在进行军事活动的时候会有效果,但是在运作政府时,狂热就像危险的火苗。

最后,激进分子靠反对周边来强调自己的“神圣”,认为异己者均为死敌,这种仇恨无助于建立人民之间的信任和共荣,同时他们靠着大量屠杀平民、制造恐怖事件夺权占地,也不能获得绝大多数信徒的认可。所以世界对于激进分子的野心,可以关注但不必恐慌,需要耐心和智慧应对,而不是掀起新的战争,这样的组织会灭亡于自身的局限。

(作者:格拉汉姆· E.福勒(Graham E. Fuller),美国中央情报局国家情报委员会副主席)

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