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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顿邮报:勿因“伊斯兰国”暴行贬低中东文明
发布时间: 2015-01-09 浏览次数: 18

美国《华盛顿邮报》网站12日发表文章,题目为《宗教民族主义在中东找到立足点》,作者为科罗拉多大学博尔德分校宗教研究专家布赖恩·卡特罗斯,全文编译如下:

目前,“伊斯兰国”在叙利亚和伊拉克北部迅速壮大。伴随着这一过程出现了许多的不幸。其中之一就是在所谓逊尼派“哈里发”之下进行的种族-宗教净化行动。

很多报道往往使用诸如“野蛮”和“原始”等形容词来报道这种暴力运动。它们还暗示,不愿包容是伊斯兰的特征,这一特征同西方开明、理性的现世主义相对立。

尽管宗派暴力有其残酷的一面,但中东有这么多宗教派别团体的事实证明,在伊斯兰教占主导的大约1500年中,无数种族集团和宗教派别不仅在本地区存活下来,而且兴旺繁荣。这种文化的丰富性是欧洲难以匹敌的。

这并不是说,伊斯兰教的中东就是充满包容的世外桃源。它的历史不时被种族-宗教暴力的爆发打断。但是总体来说,这种暴力时期是较少的,让各个族群遭遇毁灭性打击的暴力活动更少。1000年来,逊尼派与什叶派相互通婚与融合,阿拉维派和德鲁士族等逊尼派视为异端的宗教群体也很兴旺。

另一方面,在现代西欧,随着民族主义概念的形成和民粹主义民主政治的崛起,一种观念得以确立,那就是,一个国家只有一种语言、一个民族和一个宗教。欧洲的统治者将他们的合法性系于普世的道德权威与宗教正统。不具备宗教正统性的人都被视为有罪,遭到迫害,甚至消灭。穆斯林和犹太教群体成为灭绝的目标。一些异端的基督教团体被摧毁。新教徒与天主教徒的分裂导致了一系列血腥战争。上世纪崛起的世俗化意识形态(诸如法西斯)并不更加宽容。

在中东和伊斯兰教的东地中海,宗教多样性早已确立,它是该地区文化的一部分。通常,这里的国家由多个不同的种族和宗教群体构成,其中一个集团占支配地位,其他集团处于从属地位。在历史上,“受保护”的群体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并保留着它们自己的司法体系。享有特权并受到保护的是种族-宗教群体,而非个人。虽然个人自由或许受到限制,但好处是社会稳定。在这种情况下,人们要求的是公平而非平等,因为公平能确保弱小群体的生存。

这反映了一种完全不同于西方的政治和解模式。这个模式已经运作了大约1400年。

所以,今天中东宗教宽容度和多样性的解体不是伊斯兰教野蛮性的表现,也不是该地区回归中世纪的证据,而是我们所谓“现代化”及其政治框架(民族主义)的一种症状。

今天,我们似乎正在中东各地目睹一个民族主义的改组过程。如果现实真是这样,我们或许可以预计,中东将出现更多“原始的野蛮状况”。

我们过去的经验并不令人鼓舞。欧洲花了500年来建立其国家边界,那是500年的战争和大规模种族屠杀。即使现在,我们的社会还顽固地存在着仇外、种族主义、反犹太主义和伊斯兰恐惧症。这说明,我们的社会尚未全面解决多样性的挑战。“伊斯兰国”包藏的罪恶与所有人类心中蛰伏的罪恶是一样的。

或许,现在我们能做的只是鼓励发展一些体系,这些体系应该建立在包容的基础上,并能同这些土地上的各种文化产生共鸣。我们不应该将源于我们特殊经验的不完美模式强加于他们,这些模式对他们来说也没有吸引力。除了这些可做的事情外,我们要为最糟糕的情况做好准备。

(作者:布赖恩·卡特罗斯,科罗拉多大学博尔德分校宗教研究专家;编译:朱捷)

来源:参考消息网